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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博体育防水工程管理办法十篇发布日期:2024-01-24 浏览次数:

  9博体育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管理,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和谐稳定的水工程建设环境,根据《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凤治工办发〔〕1号)和《临沧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临沧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水发〔〕64号)要求,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是: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和“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资金和干部”三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保障。

  阶段性目标是:全面治理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使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水利工程建设法规制度比较完善,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依照全县及市局的总体部署,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立项、在建和竣工的规模以上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逐一进行排查治理,切实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水利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进一步建立预防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按照“分级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县水利局负责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治理,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乡镇负责所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治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直接负责所管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

  县水利局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管理业务领域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总工办牵头负责水利工程规划、项目立项审查审批、投资计划管理等工作;勘测设计队牵头负责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病处管理局(总工办)牵头负责中小型(包括小(一)型病险水库)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水土保持股牵头负责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工程管理站牵头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干支渠防渗、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工程;防办(抗旱防洪股)牵头负责河道治理和水电等工程;水政股牵头负责取水和排污许可管理等。

  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如下4个方面22项内容:

  着重解决或避免擅自改变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粗糙、“报大建小”和不按程序变更设计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1.加强水利规划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规划论证制度,提高规划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度,强化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开展规划后评估;对依法批准的水利工程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严格水利项目审批。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主体和审批权限,完善配套制度和立项审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逐步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2号)等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水利项目审查、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加强项目立项审批前置条件监管,严格实施规划同意书审批、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水行政许可事项,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加强与有关部门在项目分类、审批权限、报批程序等方面的工作衔接。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3.提高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大前期工作投入,推行项目前期工作招标制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勘测设计任务,加强勘探测量工作,严格各设计阶段工程设计标准和等别, 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勘测设计工作达到规程规范要求深度;加强概算编制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从规划布局、工程方案比选论证、建筑物用地控制标准等方面从严把关,优选工程占地少、经济合理的工程方案;对前期工作不完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安排投资计划。

  牵头单位:勘测设计队;协办单位: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4.加强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级《水利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设计变更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1550号),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确需调整概算的中央投资水利项目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对未经审批的超概算、超计划的项目部下达预算,不支付资金。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财务统计股、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5.督促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督促检查地方落实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加强对水利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采取控制审批新上项目、调减投资计划安排,申请财政部门扣减预算、调整转移支付资金的方式进行处罚,促使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6.强化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管理。进一步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职责体系,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协调有序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农村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并加强成果管理;配合省市县有关部门编制和修编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科学合理确定水能资源开发程序和开发方案;建立和完善农村水能资源公益开发与政府调控制度;配合各级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四无”水电站,坚决遏制水能资源无序开发。

  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7.规范招标活动。继续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8.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令第3号)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发改法规〔〕1361号)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招标投标程序,严格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严格审批非公开招标项目,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9.规范评标工作。评标标准和方法应科学合理,加强围标串标管理,有效控制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行为;防范和打击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着重解决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管理力量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不到位、质量与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突出问题,避免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

  10.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时效性。

  牵头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协办单位:总工办、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1.研究解决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结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工程实际,加强对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项目法人组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等重要环节的调查研究,规范建设管理;统筹建设管理力量,开展业务培训,培育发展专业化的水利建设管理队伍,积极稳妥地推进项目代建制和委托制。

  牵头单位:工程管理站;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测设计对、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2.严把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关。严格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做好水利建设市场设计、监理、施工、招标、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市场清出机制;参加单位必需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资质权限和任意扩大经营范围。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3.加强建设监理管理。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等有关制度开展监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导则》、《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导则));积极培育水利工程监理市场,着力规范监理市场秩序;强化监理行为监管,督促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现场监理力量;加强监理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实际能力。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4.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真贯彻《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临政办发〔) 164号),督促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等提高依法履约意识,提高合同履行水平,防范水利工程建设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逐步建立水利工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5.严把开工审批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 64号)和《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 144号)的规定申请开工,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开工。严格审核项目开工条件,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弄虚作假骗取开工审批的建设项目要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6.强化验收管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办公室、财务统计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7.加强质量管理。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 339号),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经费,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确保质量检测工作有序开展。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水财务统计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管理体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安全事故查处督导力度;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牵头单位:安全办;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9.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督促项目法人加强项目账务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严禁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等;完善灌区、农村饮水安全及扩大内需水利工程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财务统计股;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做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公开透明,市场推入和退出机制健全,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程序,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

  20.公开项目建设信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检查、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建设信息。广泛梳理有关信息,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水利行业信息共建共享。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1,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信用信息入库,并与相关管理部门的信用记录进行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形成,逐步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2.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制定出台建设管理问责办法、咨询评审管理办法和勘测设计问责办法,对勘测设计、咨询评审和建设管理各环节逐步推行问责制。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第一阶段:深入排查问题(第三季度至20xx年第一季度)。各乡镇、各项目管理单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自查自纠,严格做到全面普查,认真查找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并于今年底将自查报告报送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对所管业务领域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指导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2月,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重点督查。

  第二阶段:认线xx年第二季度)。针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及时总结并推广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不适用的要及时废止,不健全的要尽快修订完善。

  第三阶段:巩固治理成果(20xx年第三季度)。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牵头单位、各乡镇写出专项治理总结报告,于20xx年8月底前报送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综合类总,并向市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组织,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为确保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水利局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请各乡镇和项目管理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整体推进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明确目标9博体育、进度和时间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扎扎实实地把工作做好,不搞,不走过场。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将工作责任和措施分解到项目,落实到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保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要发挥整体效应,系统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及时向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和有关工作建议,及时传达省、市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沟通协调、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合理安排,迅速落实,全力推进。

  2009年7月至9月,我有幸在湖南省涟源市水利局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实习。由于只是一个实习生,所能看到,听到,感受到的不是很多,所以我只能根据我实习的见闻及三防办里的工作组织概述起来,研究一下三防办行政管理上的状况。

  以下是三防办工作组织的一些简单章程的介绍,三防办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并非三防,而是两防,防旱防涝,防风是沿海地区特有的工作项目,防风即防台风。一般三防办的基本的职责范围是:各级三防办是当地政府的三防指挥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防洪法》规定,该机构挂靠在当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涟源市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就是挂靠在涟源市水利局这一水行政主管部门上。

  三防办公室具体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三防部门和政府有关防汛防风防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决定,贯彻执行指挥部的命令,指示,计划措施等,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水,旱,风方面的防灾,抗灾和减灾工作。这样的政策规定表明,三防办不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它也像遍布大地的水脉经络一样是网状机构,有上行下行机构,也需要纵向横向沟通,这样的行政机构中流通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涟源市三防办属于基层三防办机构的一个环节,基层三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有划分的。省以上的三防办(我国绝大部分省叫防汛抗灾办)内设分工较细。省三防办设有综合科,工程科,通讯科。涟源市三防办目前未做内设科室划分,但工作内容是清楚明确的工作分工仍是有的,主要工作有八个方面。

  (一)部门协调工作,这是涟源市三防办比较重要的工作,工作内容有:提出三防指挥机构的组成建议;拟定各部门的分工与职责建议;协调有关部门通报有关部门三防工作情况;必要时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参与三防值班。这是全体三防办工作人员都要参与的工作,对平日以及出现紧急情况时的部门和人员的协调指导工作是三防协调工作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三防宣传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三防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防洪抢险防旱及减灾知识宣传;水情、灾情。关于这方面工作,对水情和灾情这部分是在涟源市三防办工作过程中显而易见的,对于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防洪抢险抗旱及减灾知识方面的宣传就一个实习生所见来说,是比较薄弱的,虽然网络宣传在三防办是一个便捷的宣传方式,但是考虑到不同年龄层次构成来说,这个方式比较新潮,对于需要这方面知识的民众来说,普及率反而不高。

  (三)管理社会有关三防的事务,如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有关牵涉防洪规划、防洪工程建筑物、构建物;河道行洪障碍物的检查、处理和强制清除。

  (四)综合工作,综合工作包括编制三防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拟制工作简报,综合汇报,阶段性工作总结;三防报表统计;来往文书收发,传阅,保存,归档,会议筹办,值班安排和日常维护等,而另有一人专职编制工作规划等一类文书。

  (五)工程工作,涟源市主要的防洪抗灾工程种类有:堤围,水闸,水库,排洪渠,电排站,高水头电站,对河流特性影响大的工程建筑物,灌区,河流等等。为此,涟源市三防办要建立防洪抗旱资料库,并动态更新;掌握工程防洪安全,抗旱方面的薄弱环节;汛前,汛中,汛后的检查及汇报;掌握工程在恶劣气候条件下的运行状况;指导,检查,督促损毁工程的修复;审核,批准工程度汛计划,监督执行情况;河道行洪障碍的检查和清除;工程防御特大洪水方案(防洪预案)编制或审核,管理;工程险情收集,汇报和抢险。工程工作主要由涟源市三防办其中一名副主任负责安排,这项工作需要整个肇庆地区的大小三防办的相互协作才能完成,并且工程每年都有,工作每季都有,对于三防工作工程的建设与完善都是需要循序渐进的,有阶段性有针对性地实施是目前涟源市三防办采用的方式。

  (六)三防情报各工作。三防情报工作主要指与三防工作相关的雨情,水情,风情,灾情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涟源市三防办的情报工作方式有:与情报来源单位建立最初的沟通渠道;动态收集雨情,水情,风情;情况异常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分析,结论报指挥部或上级三防部门;情报资料整编,汇总,积累历史资料。以上工作是所有涟源市三防办工作人员都在做的工作,相当于每日必做的作业。为了更有效更科学地做好情报工作,三防办建立了现代化的通讯网络,运用高科技手段,引进电脑模拟分析系统,架建了自己的工作网页,并且将建立一个网络操作平台以更迅速全面掌握三防情报信息。

  (七)通信和计算机系统工作。涟源市三防办日常各种都离不开通信与计算机系统的运用,这方面工作包括:保障三防无线专网和计算机网的正常运行;维护三防无线通讯设备和计算机设备;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公网通讯正常;规划、实施三防指挥决策系统的建设。这方面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涟源市三防办配备了一位计算机专业人员,并且有一位负责工程工作的副主任兼管通信设备。日常通信与电脑技术方面的问题就由他们两位负责维护。

  xxxx年xxxx月至xxxx月,我有幸在xxxx省xxxx市水利局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实习。由于只是一个实习生,所能看到,听到,感受到的不是很多,所以我只能根据我实习的见闻及三防办里的工作组织概述起来,研究一下三防办行政管理上的状况。

  以下是三防办工作组织的一些简单章程的介绍,三防办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并非三防,而是两防,防旱防涝,防风是沿海地区特有的工作项目,防风即防台风。一般三防办的基本的职责范围是:各级三防办是当地政府的三防指挥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防洪法》规定,该机构挂靠在当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xxxx市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就是挂靠在xxxx市水利局这一水行政主管部门上。

  三防办公室具体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三防部门和政府有关防汛防风防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决定,贯彻执行指挥部的命令,指示,计划措施等,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水,旱,风方面的防灾,抗灾和减灾工作。这样的政策规定表明,三防办不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它也像遍布大地的水脉经络一样是网状机构,有上行下行机构,也需要纵向横向沟通,这样的行政机构中流通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xxxx市三防办属于基层三防办机构的一个环节,基层三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有划分的。省以上的三防办(我国绝大部分省叫防汛抗灾办)内设分工较细。省三防办设有综合科,工程科,通讯科。xxxx市三防办目前未做内设科室划分,但工作内容是清楚明确的工作分工仍是有的,主要工作有八个方面。

  (一)综合工作,综合工作包括编制三防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拟制工作简报,综合汇报,阶段性工作总结;三防报表统计;来往文书收发,传阅,保存,归档,会议筹办,值班安排和日常维护等,而另有一人专职编制工作规划等一类文书。

  (二)工程工作,xxxx市主要的防洪抗灾工程种类有:堤围,水闸,水库,排洪渠,电排站,高水头电站,对河流特性影响大的工程建筑物,灌区,河流等等。为此,xxxx市三防办要建立防洪抗旱资料库,并动态更新;掌握工程防洪安全,抗旱方面的薄弱环节;汛前,汛中,汛后的检查及汇报;掌握工程在恶劣气候条件下的运行状况;指导,检查,督促损毁工程的修复;审核,批准工程度汛计划,监督执行情况;河道行洪障碍的检查和清除;工程防御特大洪水方案(防洪预案)编制或审核,管理;工程险情收集,汇报和抢险。工程工作主要由xxxx市三防办其中一名副主任负责安排,这项工作需要整个肇庆地区的大小三防办的相互协作才能完成,并且工程每年都有,工作每季都有,对于三防工作工程的建设与完善都是需要循序渐进的,有阶段性有针对性地实施是目前xxxx市三防办采用的方式。

  (三)三防情报各工作。三防情报工作主要指与三防工作相关的雨情,水情,风情,灾情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xxxx市三防办的情报工作方式有:与情报来源单位建立最初的沟通渠道;动态收集雨情,水情,风情;情况异常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分析,结论报指挥部或上级三防部门;情报资料整编,汇总,积累历史资料。以上工作是所有xxxx市三防办工作人员都在做的工作,相当于每日必做的作业。为了更有效更科学地做好情报工作,三防办建立了现代化的通讯网络,运用高科技手段,引进电脑模拟分析系统,架建了自己的工作网页,并且将建立一个网络操作平台以更迅速全面掌握三防情报信息。

  (四)通信和计算机系统工作。xxxx市三防办日常各种都离不开通信与计算机系统的运用,这方面工作包括:保障三防无线专网和计算机网的正常运行;维护三防无线通讯设备和计算机设备;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公网通讯正常;规划、实施三防指挥决策系统的建设。这方面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xxxx市三防办配备了一位计算机专业人员,并且有一位负责工程工作的副主任兼管通信设备。日常通信与电脑技术方面的问题就由他们两位负责维护。

  (五)防汛物资和专项资金管理,这方面工作由于接触最少,只知道由一位副主任管理,具体事务不能深入了解。管理财务的工作内容及要求有:建立直接管理或委托管理的物资帐目,物资进出仓库记录清楚,手续齐全,帐物相符;定期检查物质状态,作好安全管理,注意防火、防爆、防盗;拟定物资更新、存储计划,防汛类物资在汛期要作好调拨准备;指导、检查督促工程防汛物料储备;作好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下达和监督管理。

  (六)部门协调工作,这是xxxx市三防办比较重要的工作,工作内容有:提出三防指挥机构的组成建议;拟定各部门的分工与职责建议;协调有关部门通报有关部门三防工作情况;必要时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参与三防值班。这是全体三防办工作人员都要参与的工作,对平日以及出现紧急情况时的部门和人员的协调指导工作是三防协调工作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七)三防宣传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三防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防洪抢险防旱及减灾知识宣传;水情、灾情。关于这方面工作,对水情和灾情这部分是在xxxx市三防办工作过程中显而易见的,对于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防洪抢险抗旱及减灾知识方面的宣传就一个实习生所见来说,是比较薄弱的,虽然网络宣传在三防办是一个便捷的宣传方式,但是考虑到不同年龄层次构成来说,这个方式比较新潮,对于需要这方面知识的民众来说,普及率反而不高。

  (八)管理社会有关三防的事务,如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有关牵涉防洪规划、防洪工程建筑物、构建物;河道行洪障碍物的检查、处理和强制清除。

  以上是xxxx市三防办行政组织工作的一些简要指导性的概要规范。xxxx市三防办是xxxx市政府的常设办事机构,隶属国家行政管理中的一个环节,政府行政管理运行职能包括:计划职能(即政府为完成某一时期内的任务或某一项任务,制定战略目标,确定实施步骤的管理过程。计划职能包括:(1)制定整体目标;(2)围绕目标,制定可供选择的方案;(3)确定具体实施步骤。)、组织职能(即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把确定的计划方案付诸实施的活动过程。组织职能包括(10将计划方案中的整体目标进行分解,把整体目标具体化为可操作执行的工作项目;(2)将分解的各工作项目落实到下属部门或个人;(3)配备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提供必要的信息;(4)授予下属执行任务的权力,明确相应的责任。)、领导职能(针对政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人员的管理素质要求)、控制职能(即政府为使组织目标按计划完成而对执行过程进行检验、督促和纠偏的管理活动。控制职能包括:(1)明确控制标准;(2)确定控制幅度;(3)疏通反馈渠道;(4)运用调节手段;(5)有效进行检查、督促。)以及行政协调(即调整行政系统与其外部环境只、行政系统内部之间的各种关系,使之分工合作,相互配合,有效地实现行政目标的行为。)

  在实际执行中,xxxx市三防办的行政组织工作流程中都体现了以上各个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各个要求。总的目标即行政组织目标是三防办的基本职责范围,简言之防灾、抗灾和减灾。而在三防办工作的主要任务职责划分的八个方面交错体现了五个职能,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不足:(1)工作流程制定过于宽泛,不够细化对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分配等的具体落实、控制的实施等都没有体现;(2)分工不够明确,虽然工作有分工,但具体事务的职责的职务划分并未完全落实到个人身上,并且工作的变数比较大,加上分工后的具体操作的不细化,没有针对性的操作流程,使得个人操作过程中的主观人为素质等因素会对日后工作的交接等进程有一定影响;(3)行政协调职能不明显,控制标准化规范不确切,反馈渠道不清晰等,这些问题都或多或少影响了日常工作的效率,这也是目前行政管理中比较难解决的问题。

  作为一个只停留两个月的学生来说,造成xxxx市三防办行政管理流程上问题的解决办法我还没有能力提出,只是对其中的原因做一些粗浅的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

  1、沟通强度大,沟通难。西江流域受到上流急下流流域的地形、气候等变化的影响,需要掌握准确的水情信息比较困难,并且由于各个地方政府行政部门的信息化程度不一,有些消息反馈会遇到各种问题,使得对信息的管理难度增高,加上人这个不确定的因素,在人情味甚浓的中国大地上,协调收集等工作是一个高难度的工作。

  2、资金不足。一个山区市,县级财政财力有限,这给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加了困难。人力、物力的限制使xxxx市三防办的工作无法太细化,并且使得一些工作项目无法一次顺利地进行到底,财力的有限削减了行政管理的效率。

  3、工作章程规范化的欠缺。对于工作中细节和可能发生的常规情况以及紧急情况的一些工作具体应对程序的规范并没有给出,一旦出现问题,依靠的完全是个人在组织中的个人能力,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工作体制这个也将限制三防办工作的有效力度。

  三防办的工作中,我学习到了很多,有关于政府工作流程的,有关于三防办工作常识的,有对政府公文的熟悉,但是我觉得对于我自己最直接受益的是学习到不少为人处世的道理,在这个理工味浓厚的机构中,我学习到前辈们敬业爱岗的精神,学习到做人做事要实实在在,勤恳塌实才是最重要的。因此我感谢他们给我的一切。

  XX年年寒假月至xxxx月,我有幸在xxxx省xxxx市水利局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实习。由于只是一个实习生,所能看到,听到,感受到的不是很多,所以我只能根据我实习的见闻及三防办里的工作组织概述起来,研究一下三防办行政管理上的状况。

  以下是三防办工作组织的一些简单章程的介绍,三防办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并非三防,而是两防,防旱防涝,防风是沿海地区特有的工作项目,防风即防台风。一般三防办的基本的职责范围是:各级三防办是当地政府的三防指挥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防洪法》规定,该机构挂靠在当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xxxx市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就是挂靠在xxxx市水利局这一水行政主管部门上。

  三防办公室具体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三防部门和政府有关防汛防风防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决定,贯彻执行指挥部的命令,指示,计划措施等,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水,旱,风方面的防灾,抗灾和减灾工作。这样的政策规定表明,三防办不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它也像遍布大地的水脉经络一样是网状机构,有上行下行机构,也需要纵向横向沟通,这样的行政机构中流通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xxxx市三防办属于基层三防办机构的一个环节,基层三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有划分的。省以上的三防办(我国绝大部分省叫防汛抗灾办)内设分工较细。省三防办设有综合科,工程科,通讯科。xxxx市三防办目前未做内设科室划分,但工作内容是清楚明确的工作分工仍是有的,主要工作有八个方面。

  (一)综合工作,综合工作包括编制三防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拟制工作简报,综合汇报,阶段性工作总结;三防报表统计;来往文书收发9博体育,传阅,保存,归档,会议筹办,值班安排和日常维护等,而另有一人专职编制工作规划等一类文书。

  (二)工程工作,xxxx市主要的防洪抗灾工程种类有:堤围,水闸,水库,排洪渠,电排站,高水头电站,对河流特性影响大的工程建筑物,灌区,河流等等。为此,xxxx市三防办要建立防洪抗旱资料库,并动态更新;掌握工程防洪安全,抗旱方面的薄弱环节;汛前,汛中,汛后的检查及汇报;掌握工程在恶劣气候条件下的运行状况;指导,检查,督促损毁工程的修复;审核,批准工程度汛计划,监督执行情况;河道行洪障碍的检查和清除;工程防御特大洪水方案(防洪预案)编制或审核,管理;工程险情收集,汇报和抢险。工程工作主要由xxxx市三防办其中一名副主任负责安排,这项工作需要整个肇庆地区的大小三防办的相互协作才能完成,并且工程每年都有,工作每季都有,对于三防工作工程的建设与完善都是需要循序渐进的,有阶段性有针对性地实施是目前xxxx市三防办采用的方式。

  实践主题:深入施工单位,理论结合实际,亲身了解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手段,增强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学习

  摘要:实践是大学生活的第二课堂,是知识更新和发展的源泉,是检验真理的试金石,也是大学生锻炼成长的有效途径。大学生成长,就要勤于实践,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一起,在实践中继续学习,不断总结,逐步完善,并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由知识、能力、智慧等因素融合成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自己事业的成功打下良好的基础。

  时光飞逝!转眼就到了大三了,看着上一届的师兄师姐们在外找工作,忙的是热火朝天,我们也不免为自己的未来担心起来。毕业之后何去何从?想必这也是很多大学生心理纠结的人生大事。对于即将踏进社会的我们来说,如今迈出的每一步都可能影响到今后的就业与人生方向。是该小心翼翼,还是大胆阔步?矛盾,纠结,矛盾。于是,最好的办法便是在毕业之前,通过社会实践,试试社会的深浅,试试行业的深浅,让自己的心理愈加明朗,从而对毕业之后的道路做好准备。

  们也会胆怯。相反地,有人提前做出表率,哪怕是红灯,人们也会奋不顾身。实践便是我们队自己人生提前做出的表率。实践的成功能使我们更加坚定的向前。

  寒假离校之后,我便来到了位于xxxxxxxx的一处工地上,学校和切身感受相关的施工技术。在此期间,主要学习到了建筑施工技术中的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和混凝土工程,带领我的师傅是该工程项目负责5#楼施工的工长,他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三年,从事施工作业也将近5年了,实际经验非常丰富。基本上每天他都呆在工地上,与工友们一起。出了负责项目工程施工的相关工作外,还经常与工友们一起交流工作和管理经验。能够有他在实习期间带领我,真的十分庆幸。到了每个施工阶段,他都会为我进行详细的介绍,对于我提出的问题,他都会进行耐心的解答。在此,献上我由衷地感谢!

  1、模板工程 混凝土结构的模板工程,是混凝土成型施工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所说的模板其实包含了两部分,其一是形成混凝土构件形状和设计尺寸的模板:其二是保证模板形状,尺寸及其空间位置的支撑系统。模板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以保证混凝土自重、施工荷载及混凝土的侧压力作用下不破坏,不变形。支撑系统既要保证模板的空间位置的准确性,又要承受模板、混凝土的自重及施工荷载,因此也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以保证在上面荷载的作用下不沉陷,不变形,不破坏。 模板在材料与种类上也有很大的区别。一般可分为本模板、钢模板、胶合板。 模板的作用

  便是在结构的施工过程中,刚从搅拌机中拌和出来的混凝土呈液态,需要浇筑在与构件形状尺寸相同的模型号内,这样砼凝结硬化之后,才能形成所需要的结构构件,模板就是使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构件成型的模型。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牢固、尺寸准确,保证工程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及表观质量; (2)、支撑系统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混凝土的重量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荷载; (3)、构造简单、装卸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与安装,和混凝土的浇筑及养护等工艺要求。

  2、钢筋工程 钢筋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骨架,依靠握裹力与混凝土结合成整体。钢筋工程乃混凝土结构工程的三大工程之一。 因为混凝土浇筑后,钢筋的质量难以检查,因此钢筋工程属于隐蔽工程,需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并建立起必要的检查与验收制度。为了确保混凝土结构在使用阶段正常工作钢筋工程施工时,钢筋的规格和位置必须与结构施工图一致。

  3、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的浇筑是混凝土工程的重中之重,也只有合格的浇筑,才能保证混凝土的强度,密实性符合设计的要求,才能保证结构的整体性和耐久性,尺寸准确,才能保证拆模后混凝土表面平整光洁。 混凝土浇筑之前要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而且还检查模板的尺寸,轴线及其支架承载力和稳定性。浇筑质量还以浇筑工人的技术水平有密切的关系。若浇筑过程中振捣不够很容易产生离析现象,而且容易产生蜂窝、麻面,甚至产生露筋现象。

  在短短的十余天实习日子里,我接触到了行行的人,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事情,这些经历都将成为我个人成长的一份宝贵的财富。在本次实习中,我对建筑工程的各方面责任和角色有了更加实质性的了解,体会到工程建设中包含的种种矛盾和限制,目睹了建筑工人的辛苦劳作。但是,更多的是看到他们在实际工程中的各种首发的巧妙性和实用性。比如:在进行钢筋的绑扎前,底层基础钢筋的绑扎首先要放样,并且没一跨度里钢筋的接头数只有25%,4根钢筋里只有一个接头,即接头应尽量放在受压区;在进行混凝土施工的工程中,要特别注意混凝土的配合比,在天热的时候要注意养护等。

  我了解到,建筑施工的特点主要由建筑产品的特点决定,除了建筑产品具有体积庞大、复杂多样、整体难分、不易移动等特点外,还有以下主要特点:

  同时,我也了解到,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思想重视;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黄河流域建设步伐的加快,缩小黄河两岸的差距,加强两岸的沟通和交流,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已成为客观要求。因此,为确保黄河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已成为当前黄河水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在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比如行政干预、水行政执法能力弱化、运营中失管等问题,是当前河道主管部门面临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涉及桥梁、缆线、管道及各类建筑物等,大量的桥墩、承台等构造物布设在河道内,长期占用河道和堤防,形成雍水、阻水、改溜等情况,致使河道御洪、泄洪能力不同程度地消减,防洪安全存在各种隐患。而且资料申报、审查、管理比较混乱,施工过程监管困难,验收后运行管理缺位等等。其中一些重点项目施工、运营过程中,在地方行政干预下,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有时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随着河道内建设项目的逐渐增多,靠过去的管理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依法治河的管理需要。特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行实施以后,要求河道主管部门在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修改、审批(转报)、验收、运营等各个环节都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针对这一状况,为提高对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依法管理水平,河道主管部门纷纷采取措施,强化资料审查、转报的管理,明确河道管理部门各自的职责,加强河道巡查监管力度,使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现象。

  针对近几年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增多的特点,河道主管机关对已建、新建项目,做出具体部署,狠抓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

  1.1.1对于新建项目,主要从建设项目申报入手,按照《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程序对其报送的技术性资料进行审查,同时探讨建设项目长期占用河道及影响防洪工程抗洪强度等诸多事项的补偿救助方案,明确建设方应履行的防洪义务并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落实,以便事后操作。如滨州公铁两用黄河大桥工程,该项目建设前期黄河部门就与建设单位签订了黄河大堤绕行线路维修养护协议、河势及河道工程观测协议、工程占用黄河淤背区补偿、河道工程抛护加固协议、施工场地清理协议以及临时占用堤防工程做施工道路协议等6项协议,同时,就长期占用河道补偿、应履行的防洪义务等项目达成共识,并交纳的一定的保证金。

  对一些没有经过河道主管机关同意擅自施工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处理,责令其补办申报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再建设,或者依法清除,维护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

  1.1.2对已开工建设项目,主要是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抽调技术骨干,监督检查施工中是否有违章、违规行为。已建项目多是指《水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颁布实施以前或颁布初期所建设的非防洪工程项目。当时,由于没有相关的法规条文,监察机构不健全,相关工作未能开展,主要依靠各级政策约束建设单位,注重的多是眼前利益,对于项目运营后的管理基本处于失控状态。这类项目由于建设时没有相关协议,再加上没有相应的管理经费及行政干预过大等,实现对其规范管理难度极大。

  自从1997年开始对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实施管理以来,虽然离正规化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但是随着政策法规的逐步完善和管理人员经验的逐步丰富、素质的逐步提高,积累了一些有效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经验。

  1.2.1对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基本能够做到依法定程序处理。近年来,随着黄河部门各级别培训班的举办、各兄弟单位之间管理经验的交流以及相关专业大学生的加入等,对河道内非防洪建设项目的受理、审查、审批或转报、转批、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基本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1.2.2积累了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经验。能够有目的的针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审查,发现存在的问题。通过多年不断的总结,对非防洪工程建设造成的防洪工程效益的降低基本能够量化,并提出具体合理的补救措施和解决方案。

  1.2.3逐步落实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占用黄河工程补偿费及建设单位应履行的相应义务。根据《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对各类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提出了黄河工程占用补偿、日常维护补偿等补偿要求,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从实际意义上弥补了防洪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不足,为防洪工程功能的可持续发挥获得了资金支持。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腾飞,近几年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黄河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地方行政干预等问题,制约了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化。

  目前黄河水行政法规不够完善,仅仅规定了应该办理的事项,而对于办理中的一些细节没有明确规定。如非防洪工程占用防洪工程补偿费只说明了建设单位需要补偿,但是具体如何补偿、补偿多少无法确定,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具体可量化、可操作的标准,双方只能以协议的方式确定;资料申报上,对申报材料的要求不是很明确等;维修养护保证金、垃圾清理抵押金等,没有相应的条款、交纳比例和幅度;设计、防洪审查,施工监管没有相应的具体要求,只能靠经验办理。一句话,操作性不强,不够明确,给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造成时而越位、时而不到位。

  由于目前黄河水行政执法主体没有单独的行政执行权,行政执行必须和地方执法部门共同实施。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现象没有有效的遏制手段,一旦施工许可证获批后,河务部门无法对建设中或建成后的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有些大型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往往是国家投资、地方政府集资或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比如滨博公路大桥、滨州公铁两用大桥等。河道主管机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违章、违规问题进行制止时,建设单位就会找到地方领导,反映建设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困难多,需要政府出面协调,地方政府出于对建设项目的重视,就会搞一些建设项目协调会,其实质就是直接干预水行政执法,或下达行政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的工作。有时还要求河道主管单位替建设单位完成本应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使一些问题本末倒置。行政干预导致河道主管机关对建设项目管理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运营后,所涉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理、建设项目对防洪工程的影响以及河势变化、水体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在建设项目运营后才产生的。而河务部门一般是在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就与建设单位签订了相关协议,由于缺乏相应的制约措施,运营单位能否认可,并遵守建设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往往无法预料。

  建设项目废弃后,由于拆除费用难以解决,建设单位不愿拆除,而河道管理单位又没有制约措施,废弃工程带来各种防洪隐患。如穿堤输油管线废弃后遗留在大堤、河槽内,对防洪造成严重影响,给沿黄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不安定因素。

  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群众对水法规理解不够,增加了解释的难度。比如群众在堤坡上放牧,他们认为不但对防洪工程没有影响,反而帮助黄河部门节省打草经费,却不知道堤坡放牧损坏堤防工程的完整,影响防洪安全和工程面貌。

  在对一些项目影响防洪的标准上,黄委、省局标准不统一,口径不一致,造成了基层单位管理的被动。

  随着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管理任务日益增加,包袱越来越重,当前防洪工程都没有足够的管理经费,更谈不上拿出资金对河道内非防洪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法制宣传日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面向全社会普及水法规知识,同时,抓好日常宣传活动,提高沿黄群众的水法规意识,争取他们对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和精神,成立以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受理、审查和监管为目的的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管理、审批程序和权限使项目能够得到及时审查、转报和批复,使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走向规范化道路。

  对有关建设项目许可的法规要制定实施细则,项目的立项、审查、修改、审批(转报)、验收、运营等各个环节要细化,各种补偿标准、抵押标准要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化。

  从黄委到基层,在河道建设项目管理的大原则上标准要统一,口径要一致,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依法按水行政法规管理项目,树立河道主管机关的权威,确保黄河部门的合法权益。

  积极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专题交流会等,加强上下级的沟通和兄弟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不断增强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的提高。

  项目法人首先应当而且必须是法人。法人是什么?法人是与公民相对的另一类重要的民事主体。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依据法人性质和职能的不同,法人又有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之分。这些法人都有可能成为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个专用名词,是工程建设项目法定责任人的简称,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和地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立或认定,依法独立享有有关建设项目的民事权力能力和承担民事义务,对建设工程项目负有法定责任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也就是说,法人必须经过一定合法程序才有可能成为项目法人。这里所说的一定合法程序包括通过行政指定、委托或招标竞争产生项目法人,并履行法定手续以确立项目法人法定地位。应该说这是项目法人概念的本意和特定涵义,是狭义的项目法人。而近几年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将项目法人的概念作了引伸,普遍将一般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或投资主体)称之为项目法人,即使用单位就是建设单位,就是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指经营性建设项目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一种项目管理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实行了各种方式的投资项目责任制度。但是,责任主体、责任范围、目标和权益、风险承担方式等都不明确。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法人行为,明确其责、权、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公司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1996年4月制定颁发了《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根据《规定》要求,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必须组建项目法人;199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1999]16号)要求,基础设施项目,除军事工程等特殊情况外,都要按政企分开的原则组成项目法人,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标志着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正式推行。

  一般来说,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内部组织机构必须能够满足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上的要求,而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除了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以外,还要具备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由于工程规模、专业特点的不同和技术难度的差异,对组织领导和管理的要求也不一样,所以对项目法人资格应当实行分级管理。

  以行政指定或委托项目法人,要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工程的具体情况来设定项目法人基本条件,并对拟议中的项目法人进行严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尤其应注重考查其以往从事同类型项目管理的业绩和经验,明确其责、权和义务并让其作出承诺,以保证项目建设的成功。

  在防洪类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知识及理论非常广泛而复杂,这是由水利工程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在防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及控制。为了能够实现防洪工程能够按照当初设计时的预想效果,需要注意两点:一是严格管理控制施工技术、理念、质量等验收工作,使之能够符合设计要求;二是必须确保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个环节都能够保证可靠性及科学性。

  防洪水利工程与其他类建筑工程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其周期性非常长,三峡水利工程就很具有代表性。俗话说“时间就是金钱”,这句话体现在防洪提工程中最为确切,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于防洪堤水利工程资金的投入会持续性加大,涉及到工程能否持续完成。但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许多防洪工程缺乏大量资金的投入,甚至会出现资金拖欠的现象,进入了恶性循环,导致大量缩减施工成本的现象,也就在一定程度上为防洪堤工程埋下了安全隐患。

  任何一项工程在进行施工过程中,都涉及到各方各面的条件,防洪工程也不例外。在防洪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之中,除了正常的施工管理以外,还包含了防水、防火、潮汐变化、天气因素等个方面的工作,所以想要做到十全十美,就需要实施统筹兼顾的管理对策。在施工现场中建立一套统筹兼顾的管理体系,用来为工程各个方面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与指导。一是组建以统筹兼顾为理念的临时管理委员会,用来负责工程项目中的全部管理工作,而且应该使之权力细化,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比如,将管理委员会下划为建筑材料管理部、质量管理部、施工进度管理部、应急事件管理部、水利检测管理部等一系列的下划小分组。有合作就会有矛盾,当出现工作权限矛盾的时候,就需要委员会进行裁决,从而协调处理,并更好地为工程管理进行工作。二是应建立施工现场的综合考评制度。这套制度需要将现场管理各个负责的部分包含在内,从而预防出现推诿的现象出现。当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几点问题: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制度的出现,是为了更好地协调各部分的具体管理工作,而不是以监督、考核为主,不可反客为主,忘乎重点;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制度的考评范围必须包含所有现场管理所涉及到的内容。

  安全应该是任何工作所首要考虑到的问题,而现场施工管理中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其强调一个“控”字,也就是安全控制。所以,在防洪工程现场管理中的安全管理,需要管理部分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所能出现及未出现的安全事故及隐患进行预防及排除,从而保证工程安全。在防洪工程安全管理中,许多不恰当的地方都需要进行有效改进。

  防洪工程中,因工程复杂性及困难性,会出现比其他工程更为危险的安全隐患,所以在防洪工程安全管理中,需要重点排查工程安全隐患,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原则,来合理支撑安全管理。防洪工程大部分为水利工程,这就要合理提前预防天气变化所带来的各种隐患,而且也要预防人员操作失误所带来的突发状况,不断总结及归纳以往防洪工程安全问题的经验,从而丰富自身,不断强化,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工序质量是施工质量的重点,也是施工顺利进行的关键。控制好工序质量就是应做到每道工序、每个工作面实施监督操作,设置工序质量检查控制点,凡属关键技术、重要部位、控制难度大、影响大、经验欠缺的施工内容以及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都应实施重点控制,落实工序操作质量巡查、抽查及重要部位的跟踪检查等方法,及时掌握施工质量总体状况,每一道工序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未经验收合格的工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完善管理过程的各项检查记录、检测资料及验收资料,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而要搞好工序质量控制,关键就是抓好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制定有利于现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完善现场检查的验收程序,自觉接受监理和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从单元工程质量控制入手,进而达到控制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目的。

  施工单位合同签订后,立即组织队伍、设备上场,并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一是做好技术准备,熟悉设计文件,领会设计意图,办理交接桩,搞好复测和材料取样鉴定,编制好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搞好技术交底。二是搞好物资准备,做好材料计划,疏通供应渠道。三是抓好施工力量及时到位。四是作好施工便道及临时房屋的修建工作。架设、配备、修建电力、通讯线路和供水供风设备。保证做到“三快”,即进场快、安家快9博体育、开工快。加强管理,在建设单位的指导下,施工中做到统筹规划,周密安排,全方位有序协调。

  施工单位应配备性能优良数量满足施工要求的各种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做到机械设备齐全,配置合理,性能先进,能保证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编制好施工用料计划,疏通施工用料各种供应渠道,确保各种用料及时供应,并在施工现场和料库存放一定数量的材料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一是建立健全变更、签证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合同履约,加强对工程变更、签证、计量与支付的管理。二是项目法人应及时介入工程变更,涉及技术的应邀请施工图审查单位或技术专家参与论证,并对变更方案进行造价增减分析,择优选择,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三是加强隐蔽工程现场签证管理,严格控制现场每一项隐蔽工程的签证,签证记录必须及时、全面、准确,同时,也应制作有效的图片音像存档。

  项目法人应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投资控制信息管理制度,设立投资控制计划、台帐,定期检查、及时全面掌握各类费用等管理情况,分析投资变化,及时做好投资纠偏工作,确保工程在投资控制范围内。

  为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行为,提高管理质量,项目法人应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建立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办法、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办法、建设合同管理办法、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建设质量缺陷处罚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公文处理管理办法、建设资料整编办法、工程验收管理办法、业务考核与业务培训制度、现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等。

  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项目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和经济负责人等岗位的特点,确定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对其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并建立业绩档案。考核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应按水利部门有关项目法人考核办法执行。

  施工期间投资控制是工程监理的一项主要任务,在该阶段项目法人应抓好监理合同管理,强化监理职责,配置有素质、有能力的监理人员严格按规范、规定及合同要求做好现场监理工作,重点把好工程计量、支付、签证、变更审查及索赔关。同时,项目法人可引入造价咨询,对施工过程进行跟踪,及时给业主提供变更、签证造价分析和调整意见,从而实现对该阶段投资的有效控制。

  项目法人在建设管理全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结合施工进度要求,抓好组织管理,把投资控制与安全、质量、进度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技术措施和经济措施上展开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切实把工程项目建设发生的全部费用控制在批准规定范围内,保证工程投资目标的实现。

  [1]唐峰.水利工程招标中项目法人风险与防范[J].吉林水利,2014,02:60-62.

  [2]李斌,赵宇坤.黄河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制建设与管理模式探讨[J].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01:28-30.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河道管理,保障行洪安全,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第三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河道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市河道的管理工作。市城区水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竞秀区、莲池区、高新区范围内河道的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主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河道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本市域内河道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一)新盖房分洪道、永定河、大清河、小清河分洪区、跨省河流省界上下游各10公里河段范围内修建大中型建设项目,需报省河道主管机关提出初审意见后转报海河水利委员会批准。

  (二)潴龙河、南拒马河、白沟河、跨设区市行洪河道边界上下游10公里河段、设区市边界河道、白洋淀周边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白洋淀蓄滞洪区、兰沟洼蓄滞洪区内对蓄洪、滞洪、行洪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由省河道主管机关负责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和监督管理。

  新盖房分洪道、永定河、潴龙河、南拒马河、白沟河、跨设区市河道边界上下游10公里河段和设区市之间边界河道,由省河道主管机关负责调处水事矛盾,监督查处、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河道维修养护项目的安排并监督实施;会同省财政部门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上解、使用实行督查;管理省直属工程。市、县(市、区)、开发区河道主管机关按照行政区划负责河道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唐河、河、陈村分洪道、漕河、瀑河、北拒马河、白沟引河、跨县(市、区)河道边界上下游10公里河段和县(市、区)之间边界河道,由市河道主管机关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和监督管理,调处水事矛盾,监督查处、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监督工程管理状况。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按照行政区划负责河道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其他河道由县(市、区)、开发区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或者在河道主管机关的组织协调下,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实施管理。

  拒马河、县(市)城区河道范围内修建大中型建设项目,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在进行论证审查时,应报请市河道主管机关参加。

  第五条 在重要水利枢纽、堤防和执法任务较重的河道,公安机关可根据任务需要设立警务室。

  第七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河道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有阻止、检举破坏河道工程及其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权利。

  第八条 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城市防洪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道畅通。

  第九条 河道整治应当按照河道整治规划制定整治方案,并依据河道监测资料对整治方案进行科学论证。

  第十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需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因建设前款工程设施,需要扩建、改建、拆除或者损坏原有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负担扩建、改建的费用和损失补偿。但是,原有工程设施属于违法工程的除外。

  第十一条 对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采取等效替代和补救措施,所增加的日常维修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无法采取等效替代措施的,建设单位应依法缴纳补偿费。

  第十二条 河道主管机关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建筑物和设施负有监督管理责任,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河道主管机关的依法管理。

  第十三条 堤防上已修建的涵闸、泵站和埋设的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拆除或改建。

  第十四条 堤(坝)顶、戗台不得兼做公路使用,确需利用堤(坝)顶、戗台兼做公路的,应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 城镇、村庄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和护堤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和审查沿河城乡规划时,应按第四条规定的管理权限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第十六条 河道清淤和加固堤防取土以及按照防洪规划进行河道整治需要占用的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调剂解决,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可以先取土占地后补办手续。

  第十七条 因修建水库、整治河道所增加的可利用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应当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优先照顾移民安置和河道管理单位的需要。

  第十八条 县(市、区)、开发区边界河道、跨县(市、区)、开发区河道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有关各方共同的上一级河道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建排水、阻水、引水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

  (二)未经有关各方共同的上一级河道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道、渠道内修建挑水、挡水、蓄水工程及有损相邻地区利益的工程。

  (三)有关各方因河道管理发生争议时,争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各方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

  第十九条 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第二十条 护堤地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以下规定范围划定:

  第二十一条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域和国有土地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属于河道管理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河道主管机关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有监督权,防汛抢险时有临时占地和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办理审批手续,涉及其它部门职责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七)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第二十四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河道用地控制界限以划定的河道蓝线为准,河道蓝线由市规划局和市水利局共同划定。

  第二十五条 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河道主管部门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堤脚以外划定100-150米的堤防安全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内的,由河道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禁止进行爆破、炸鱼、烧窑、采石、采矿、挖砂、取土等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河道上的涵闸启闭应当由专职人员操作,固定岗位,明确责任。禁止非管理人员擅自操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河道管理单位的正常工作。

  第二十七条 护堤、护岸林木由河道管理单位组织营造和管理。河道管理单位对护堤护岸林木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及用于防汛抢险的采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免交育林基金。

  第二十八条 排污单位在河道湖泊设置和扩大排污口应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凡对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工程设施造成损坏或者造成河道淤积的,由责任者负责修复、清淤或者承担维修、清淤费用。

  第三十条 禁止在大中型拦河闸坝管理和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捕鱼、兴修建筑物、装机抽水、停泊船只等有害工程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禁止在河道、渠道、水库、塘坝、淀泊等水域游泳,造成事故的,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十二条 凡违法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拦河闸坝、码头、船台、道路、桥梁、泵站、管道、围堰、渠道、涵洞、窑窖、房屋等壅水、阻水、束水、导流、挑流、影响河道行洪和工程安全养护管理的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以及在河道行洪通道内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竹、木,乱堆乱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均属清障范围。

  第三十三条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由所在地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防汛指挥部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设障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发出清障指令的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清障费用由设障者负担。

  第三十四条 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由当地河道主管机关根据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提出清障方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责成原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改建或者拆除。汛期影响防洪安全的,应当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紧急处理决定。

  第三十五条 在河道两岸山体滑坡、泥石流多发地段,禁止进行垦荒、采石、取土、爆破等活动。在山区河道两岸开矿、采石、修路等,不得堵塞河道和妨碍行洪。因上述行为造成河道淤积或缩窄河道的,由责任者负责清淤、疏浚。

  第三十六条 在防汛抢险期间,各级河道管理机构、组织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服从调度命令,组织力量完成抢险任务,确保河道堤防安全。

  第三十七条河道堤防的年度维修养护经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市、县(市、区)、开发区财政负担,列入同级人民政府的年度预算。

  第三十八条在本市河道工程受益范围内的城镇职工和生产、经营性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第三十九条在汛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河道两岸的城镇和农村的单位和个人义务出工,对河道堤防工程进行维修和加固。

  第四十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挖砂石、取土、淘金,应当 按照《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向具有管理权限的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领取河道采砂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并向河道主管机关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

  第四十一条河道主管机关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用于河道堤防工程的维修、加固和设施的更新改造及管理单位的管理经费。费用支出,由河道主管机关编制项目支出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任何部门不得截取或者挪用。

  第四十二条 对保护、维护、防护河道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开展河道建设与科学研究作出优异成绩,勇于同破坏河道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河道主管机关规定占用河道、损坏水利工程设施、妨碍或者危害河道工程安全运行的,由市河道主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河道主管机关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阻挠、殴打执行公务的河道工程管理人员或水政监察人员,蓄意制造水事纠纷,强制管理人员改变工程设施控制运行方案,抗拒执行防汛抗洪和抢险命令的,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并通知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河道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河道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垣所辖河道长56km,堤防长76.564km,控导工程4处,涵闸4座、虹吸1座。全县17个乡镇,总面积1051km2,其中黄河滩区322km2、大功分洪区712km2。另外涉及北金堤滞洪区33.3km2。长垣河段地处黄河特殊的地理位置,具有河段长,工程多,滩区、滞洪区面积大,涉及迁安人口多等特点,因此每年的防汛任务都非常繁重。

  防办自身建设是黄河防汛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战略转变的重要支撑,是全面推动防汛工作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基层防办是县级河务局防汛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又是同级政府黄河防汛指挥部的办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