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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博体育最新钢结构防腐说明 钢结构防腐施工方案(16篇)发布日期:2024-02-12 浏览次数:

  9博体育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准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甲方的两个车间钢结构厂房除锈防腐工程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3、工程内容:对甲方指定厂房的钢柱、钢梁、钢椽条、链接杆、流水槽进行除锈,油漆工程。

  1、甲方指定一名负责人在现场负责工程施工和质量报检,甲方有权监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3、甲方尽量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做好配合协调工作。负责接通施工用水用电,负责组织对工程验收。

  4、施工过程中,甲方按规定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直至质量合格。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油漆规格书、油漆配套表,涂装作业工艺说明书等资料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程涂装工程。

  2、乙方在施工中,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提出补充意见及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立即调整施工。

  4、乙方施工中的安全工作须服从和接受甲方的指导和检查,作业现场周围应做到警戒标识醒目,警戒线清楚,监护人员到位,随时整改安全隐患,加强自身队伍安全教育,接受甲方的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安全等有关保险,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乙方必须按要求对施工周围或现场采取有效保护。保持施工现场卫生干净整洁,现场的废弃物、垃圾日产日清,放置于指定处。

  8、工程施工中劳动人身保险、火灾保险、建筑工程保险,以及施工中劳动保护、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在作业过程中,要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责任,发生任何人身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先把一个车间进行满搭跳架,确认安全无误后,每个工人配备安全带,进行电动打磨除锈。甲方认可后,进行底漆两遍,甲方检验后,进行面漆两遍。完工报检后,拆除跳架,进行第二车间拾跳。

  3、除锈要求:钢材表面除锈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用工具除去旧漆、铁锈以及渍污、灰尘等。处理后的钢材表面应无灰尘、油污、浮锈、水和毛刺等。除锈达到sa2.0级。

  2、本工程全部完工,通过双方现场防腐涂装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乙方提供普通税票用于结算。

  1、凡属乙方责任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无偿处理。如果乙方不能进行返修,甲方将另选委托单位承修,其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2、乙方未按时完成工程,超过10个工作日时,扣款一万元。作为延误工期补偿费;应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将工期顺延。

  八、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执行完毕自动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钢结构氟碳涂装工程供货施工的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三、承包内容:分项名称:工程量:内容:□ 补焊 □ 除锈 □ 底腻 □底漆 □防腐 □罩面(根据附件2《技术要求》)

  2、 工程量:甲、乙双方根据施工图纸确认工程量 ㎡;颜色见封样。涂料型号: ;

  4、工程总造价: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总造价共计约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整)。

  1、在乙方全部完成工程(不含因各种原因影响而延期或不能施工的面积,该面积应小于总施工面积的10%)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造价75%即 元;

  2、乙方施工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刷涂面积与乙方进行最终结算。结算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双方结算价款的95%。

  1、 符合国家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及钢结构现场氟碳喷涂施工工艺主要技术要求(见附件2);

  2、 供货涂料品牌来源要求为 (提供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相关材料);

  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代表在开工日期确认单上的签字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乙方提交的竣工报告、甲方验收日期为准。

  1、提供水、电、路之三通等施工必须之条件,综合平衡工程进度,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工作关系,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施工面。

  3、如有设计变更,并应即时通知乙方,变更不应影响施工工期及费用;如有影 响,须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及时受理乙方各种签证,及时对施工过程中乙方提出的影响施工的各种情况签字、证明。

  6、为乙方提供正常的工作环境,施工中间有影响施工行为的情况发生,由甲方 出面解决。

  2、如遇到土建或其他因素可能影响工程质量问题时,应向甲方提出要求,并协商解决。

  3、按国家所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好自检记录。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4、定期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表,交监理公司核验。竣工时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整理竣工资料。

  5、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做好防火工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负有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消防等各类事故的包含经济的各类责任;

  6、施工程序:除锈、打磨、刷两遍底漆、刮腻子、打磨、两遍中涂漆、喷两遍面漆、一遍罩光清漆。

  3、 上午7点至晚上9点,停水、停电连续八小时以上;或长期短时间停电的;

  4、 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如可能发生雨、雪、雾、大风、-5度及湿度大于85%等天气情况;

  5、 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影响乙方工程质量、进度的而需要返工的,工期顺延。

  1、 违约;甲乙双方有一方没有履行上述条款视为违约。由于违约方的违约造成对方对合同的违约或终止的,对方不构成违约或终止;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实赔偿。

  2、 毁约:有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视为毁约。毁约方对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按实赔偿,同时对违约方处以合同价1%的毁约金归守约方所得。

  如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电话: 。负责材料验收、施工面积和质量合格确认,以及现场与乙方协调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 电话: 。 负责施工组织、质量监督、现场及与甲方的协调事宜。如果甲、乙双方的驻工地代表更换,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利工作开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三、承包范围:主要的梁柱,钢板等钢结构底层喷砂除锈;红丹防锈漆两道;规范要求施工。

  因本合同范围内的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与本合同施工期交叉重叠,在保证合同总工期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喷砂除锈防腐进度计划要求,分部按时完成指定工作量,不能因为防腐涂料施工影响安装进度。 五、工程质量标准:优良级,安照国家标准施工。

  2、 乙方在施工中要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与检查,自行配置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及设施,严格执行甲方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方面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3、 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整改或停工整顿,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罚。

  1.对于防腐不合格需要返工或再次验收的。重新检验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程不得顺延。

  2、甲方配合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采取现场监控与随机抽样相结合的办法,任何不合格项目必须返工或采取保守的补救措施,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甲方可酌情给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

  1、甲方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查标准,确保工期。

  2、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1、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未按操作规程或甲方要求施工,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返工或返修,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10﹪扣罚乙方。 十四、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合同法》法律法规等,为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程度,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并依照履行。

  3.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所有文件,在与本合同没有冲突的前提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2.1按施工准备规定要求,不能提供满足施工的场地、用水、用电、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楚,影响进场施工时;

  2.3在现场施工中如因连续停电、停水八个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三天以上(每次连续四个小时以上),而影响正常施工时;

  2.4因现场代表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自未签证起,到消除影响止,工期顺延;

  2.5未按合同拨付定金款或工期进度款而影响施工,从应付款日起,到以款实际付后的实际时间,作相应的工期延长;

  2.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法律并强制性技术规程,要求必须停止作业或停工的,自应停工或停止作业时起,到应复工之日止,工期顺延;

  2.7基础由甲方负责承担,由于甲方的延期或因基础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而影响乙方正常施工,或因甲方负责的其他工程项目因交叉而影响乙方正常施工,如有影响乙方要及时报告,如未报甲方不承担责任,不给乙方顺延工期,自影响开始日起,到影响消除日止,工期顺延。

  6.1合同签定后,甲主先预付总工程款的30%,即____元;材料及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甲方再支付总工程款的50%;即___元,彩钢瓦进入工地后,甲方再支付总工程款的10%,即___元,余款___元,待工程完工后,七天内一次性付清。

  6.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难以支付的情况发生,即预期不付款,乙方有权单方将合同顺延,直至终止合同的履行。

  6.4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对延误工期做相应的延长。

  1.合同签定甲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果出现延期施工、停止施工等现象的,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为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乙方在权停止施工,并在工程进度款收到后十日内在开工,工期顺延。

  1.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要变更设计而造成的停工、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工期作中断并赔偿乙方由此停工、窝工、返工、材料构件、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或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失去工程质量异议权并工期异议权,依法视为验收合格。

  4.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则按银行有关预期付款办法的规定以其所延付金额每年按万分之五偿付给乙方,并允许乙方停工,工期相应延期。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本合同所属的合同条款、协议条款、方案图纸,履行本合同通过中双方现场代表签署的联系单、指令单、会议纪要等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合同具有最高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收到预付款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定补充合同或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并与本合同一并具有法律效力。

  4.本报价不包括土建及土建总、承包服务管理费,不包括水电部分和相关的社会福利,劳保统筹等,不包括报建产生的各种费用。

  甲方需建钢结构房屋,现委托乙方承建。为使该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工程范围:以施工图纸和图纸变更意见所表示的工程±0.00以上全部钢结构部分(带行车梁、预埋件,但不含、消防涂装土建、水电及消防工程)。

  一、乙方于 日开工至 日完工。有效工期 天。因不可抗拒因素可由甲方代表及乙方代表签证顺延,签证单在一周内办理有效。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3天以上(每次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十二个月。自保修之日起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维修。

  本钢结构工程包干价即人民币:3.3万元整(含税价)。工程施工所需所有材料及人工价格涨跌与本合同价格无关,均按合同包干价执行。

  按甲方提供图纸及乙方报价单中内容(报价单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率),如涉及到图纸变更或增、减项,按合同报价单明细进行增或减,本工程最终结算价额为:包干价,增、减图纸变更确认部分价额及下浮比例。

  1、甲方已经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且已提供地下管线和地下障碍物资料、接通水电源,且水源电源离工地现场不能超过100米,其超过部分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要委派一名工地代表作为甲方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工程监督、协调及工程签证等事务。

  4、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没有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期全部由甲方负责。

  3、严格按施工图、会审记录、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书并按国家有关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进行施工,并做好自检工作。

  8、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程进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负。

  9、乙方使用的材料和标准件,应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提供材料质保书、合格证并应注明材质等级、规格、长度、安装轴线、乙方提供探伤报告(探伤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探伤报告应有构件示意图比照和构件编号。

  11、乙方应提供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应显示:坡口形式、角度、间隙、钝口9博体育、板厚、有无垫板及采用什么设备和焊接方法,焊接记录。乙方提供整套检测验收资料(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12、构件在运输和场地堆放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对构件妥善处理和保管,构件变形、碰伤、污染、被盗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3、钢材等原材料进乙方加工厂房必须经甲方代表认可,甲方接乙方书面通知后两天内到乙方工厂查验,乙方提供炉批号质保书后才能下料。

  14、构件装焊完必须经甲方代表检验认可后才能进行喷砂,达到s2.5级后进行涂装。

  三、本工程造价不含土建工程、砖混墙、柱底混凝土、报建费、报验费、总包服务费、税金等价款。

  3、质保金为总工程款的3%,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验收后一周内全部付清。

  2、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和国家规定的其它质量检验的标准作为依据。乙方负责提供整套检测验收等竣工资料。

  4、工程完工前三天,由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应在工程完工后七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完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到达到符合标准要求为止。甲方在乙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均属单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工程,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各阶段若有逾期,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1、本合同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代表印章之日生效;

  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更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订立之前所有公函、协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有抵触之处,则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乙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后即对甲方发生法律约束力。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乙方对甲方代表(或监理)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应在 48 小时内向甲方(或监理)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或监理)应在接到异议后 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乙方的异议。

  5、特殊情况时,甲方代表(或监理)可向乙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 48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或监理)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 24 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8、甲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师)为 名,姓名为: 、 、 。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

  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称为项目经理(或施工员) 。项目经理是乙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悖的签单无效,除非经乙方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发往甲方的各种书面函件,经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1、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监督。

  2、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别限制,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进行图纸设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 日向乙方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依据、地质资料、水准坐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内空中高低压力网线和地下管线等资料,并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1。

  4、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资料后 日内,按现行国家钢结构建筑相关规范完成图纸设计;并将正式完整的图纸( 套)提供给甲方。

  5、甲方接到图纸后 7 天内,应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等技术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图纸 7天后,既没有组织图纸会审,也没有提出任何疑议,视同甲方认可;乙方可按图纸组织制造、施工。

  (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办妥本工程开工所需的合法手续,如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如因无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而引发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行政处罚及勒令停工损失等。

  (2)甲方负责组织督促土建方在乙方进场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钢结构安装要求的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坪并埋设好预埋螺栓;如无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须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证乙方的安装机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负责确保本工程施工区域“三通一平” (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道路必须满足可承载汽吊车辆的通行,地坪平整压实,有足够的钢结构堆放场地,施工区域地面和空中无障碍物。

  (4)甲方在乙方进场时,负责签发“工地晴雨表”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对工地气候变化情况进行记载。

  (6)乙方在进场前负责对安装场地进行勘察;对不具备条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具备条件的则予以确认。

  (7)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在进场时报给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

  (8)乙方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工作人员并落实好相关机械及运输设备。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若在 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1)乙方在进场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驻工地工程师(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有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若发现乙方的施工行为违反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建筑规范,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 小时内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约定的条款提供开工条件;如未按期提供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办理施工手续、场地不具备钢结构安装条件等。

  c、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e、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按第8小时顺延一天计。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台风等)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7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7天内应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本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a、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b、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7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7 日内没有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d、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从第 8 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甩项造成的损失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视同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已认可,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制作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5)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1、乙方应按合同、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采购材料和配套件,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属乙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乙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3、乙方运送材料、构件等到工地后,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清点检验。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或检验申请上签字;逾期不清点检验的,视为认可。

  4、甲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在取得设计单位认可后代用。乙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 2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乙方应将代用材料报告、 设计单位意见及费用书面通知甲方。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合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甲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按《建筑法》规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购入用于工程建筑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派驻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及其组成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在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需建钢结构房屋,现委托乙方承建。为使该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工程范围:以施工图纸和图纸变更意见所表示的工程±0.00以上全部钢结构部分(带行车梁、预埋件,但不含、消防涂装土建、水电及消防工程)。

  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制作、包场内外运输、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前的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配合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包税费等方式全面承包钢结构厂房工程。

  一、乙方于 日开工至 日完工。有效工期 天。因不可抗拒因素可由甲方代表及乙方代表签证顺延,签证单在一周内办理有效。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8小时以上9博体育,或连续间歇性停电3天以上(每次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十二个月。自保修之日起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维修。

  本钢结构工程包干价即人民币:3.3万元整(含税价)。工程施工所需所有材料及人工价格涨跌与本合同价格无关,均按合同包干价执行。

  按甲方提供图纸及乙方报价单中内容(报价单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率),如涉及到图纸变更或增、减项,按合同报价单明细进行增或减,本工程最终结算价额为:包干价,增、减图纸变更确认部分价额及下浮比例。

  1、甲方已经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且已提供地下管线和地下障碍物资料、接通水电源,且水源电源离工地现场不能超过100米,其超过部分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要委派一名工地代表作为甲方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工程监督、协调及工程签证等事务。

  4、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没有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期全部由甲方负责。

  3、严格按施工图、会审记录、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书并按国家有关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进行施工,并做好自检工作。

  8、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程进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负。

  9、乙方使用的材料和标准件,应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提供材料质保书、合格证并应注明材质等级、规格、长度、安装轴线、乙方提供探伤报告(探伤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探伤报告应有构件示意图比照和构件编号。

  11、乙方应提供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应显示:坡口形式、角度、间隙、钝口、板厚、有无垫板及采用什么设备和焊接方法,焊接记录。乙方提供整套检测验收资料(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12、构件在运输和场地堆放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对构件妥善处理和保管,构件变形、碰伤、污染、被盗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3、钢材等原材料进乙方加工厂房必须经甲方代表认可,甲方接乙方书面通知后两天内到乙方工厂查验,乙方提供炉批号质保书后才能下料。

  14、构件装焊完必须经甲方代表检验认可后才能进行喷砂,达到s2.5级后进行涂装。

  三、本工程造价不含土建工程、砖混墙、柱底混凝土、报建费、报验费、总包服务费、税金等价款。

  3、质保金为总工程款的3%,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验收后一周内全部付清。

  2、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和国家规定的其它质量检验的标准作为依据。乙方负责提供整套检测验收等竣工资料。

  4、工程完工前三天,由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应在工程完工后七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完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到达到符合标准要求为止。甲方在乙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乙方同意本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即可交付甲方使用,甲方在本工程验收之前使用本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验收等)均由甲方承担。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均属单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工程,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各阶段若有逾期,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1、本合同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代表印章之日生效;

  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更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订立之前所有公函、协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有抵触之处,则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屋面钢结构围护系统的檩条材料及安装;夹心板的材料及安装;屋面的包边;屋面钢结构围护系统的配件。(不含土建部分,承包范围以报价清单为准)

  1、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要求应符合施工图纸的标准,本工程的质量等级为合格。

  2、若遇到特殊情况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如下雨、刮大风、停电、政府行政行为、甲方延付工程款等等。

  1、价格:本工程实际建筑面积为: ㎡,每平方米单价 元,内容见报价清单),总金额为 元整(人民币)。此价格为工程直接费,不含税收、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若需要发票税收费由甲方负责。

  2、屋面檩条安装完,进夹心彩板前,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 元,给乙方作为材料款;

  3、在工程完工后,甲方在5天内及时组织验收(如甲方没有及时组织人员验收,便擅自使用,则自动视本工程验收合格),确认无误时,甲方在3天内付工程总款的 元给乙方;余留总工程款 元作为工程的保修金,从验收合格后开始算起365天内为保修期,过后7天内付清保修金。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工程在保修期内,若因乙方施工不符合图纸要求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组织返修,并承担相关费用;若因甲方使用过程中使用不当,及受10级以上台风所影响造成的损坏,乙方可代为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责。

  1、甲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提供足够的施工场所给乙方,并协调好现场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负责土建工程、水电工程、相关内业资料等等;

  3、双方若发生合同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在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解决;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电梯厂彩钢库房工程发包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四、工程承包范围:±0.00以上钢结构工程(不含土建、装饰、水电、和防火涂料等工程)。

  制作和安装工期合计为方确定并加盖公章确认的会审图纸和款到后三天开始计算,其中制作工期为个工作日;安装工期

  该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定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合同签定后甲方付乙方总造价的30%,主材到工地后付总造价的30%,余款在验工结束后一月内付,留5%为质保金,质保日期为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水泵房(单坡平房)按合同单价/平方米包干结算(含税金); 空压站(双坡平房)按合同单价/平方米包干结算(含税金)。

  空压站(双坡平房)工程建筑面积约 ㎡,合计总工程造价约 (¥: 0元),工程完工后按实际面积据实结算。

  3、在合同实施期间,本合同单价不因市场或国家、省、市政策性的调整而调整。

  ①、施工场地的水、电及场地外施工道路未接通,障碍物未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②、甲方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示能保证施工需要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影响施工进度;

  ④、施工中停电、停水一天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⑥、因不可抗力(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延误工期的;

  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竣工结算文件送甲方审查,甲方应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之日起 5 日内审核完。最终结算值以甲方的预结算部门及审计部门根据本合同条款审定的结算值为准。

  4、乙方对甲方的审核结果有异议时,应在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以甲方的审核为最终结果。

  2、做好施工场地的平整,负责距施工场地最近点50m以外水、电、道路的接通工作,满足施工用水量、用电量的需要,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做好施工场地外进出道路的接通及维修,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或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有关资料。

  3、委派甲方代表,负责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负责隐蔽工程及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签证,工程量的核实及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等工作。

  1、开工后2天内,按照施工需要,办理好水、电的使用手续;施工过程中余土余渣倒往指定地点,按规定按期交纳水、电使用费;按甲方现场定置管理的要求组织施工,动用甲方的设备、工艺管道、建筑物、铁路、公路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办理施工手续,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

  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如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如属乙方安装原因或材料本身质量原因造成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质保期满后或质保期内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负责修补,且乙方只能收取成本费。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和安装工程施工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

  2、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联合检查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乙方在工程具备隐蔽条件并自检合格后,在准备隐蔽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代表在接到乙方隐蔽工程检查报告单后24小时之内组织检查、验收,否则乙方可自行隐蔽。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代表,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甲方,质监站,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并签字后方可实施。

  现场发生的确需进行签证的工程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及有关人员,并在二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工程量签证单,甲方代表及有关人员在二天内审核完毕,并办理好签证,按规定返回签证单。如若超过期限则签证作废。

  本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者检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若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复验不合格,则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更换材料。工程材料差价按工程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结算。

  1、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乙方对所建工程进行保修。

  2、工期每延期一天(按日历工期)由乙方按合同总造价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上,由甲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甲方定置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物料摆放有序,施工平面布置要报经甲方批准才生效。对施工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应向甲方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申报,并采取积极的防治污染的措施,禁止在指定地点以外倾倒各类固体废弃物。

  2、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甲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并采取严格控制的安全防护措施,涉及到人身、设备安全的施工项目,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提交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特殊情况需转分包,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约定的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工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据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本工程现场矛盾,属甲方的原因由甲方处理,工期顺延;属乙方的原因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延期。

  1、签订合同后,甲方因工程停缓建,引起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按有关规定按实支付所发生费用。

  2、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完成工程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5%的违约金。

  3、乙方违约的违约金,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够支付违约金时,差额部分由甲方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公证的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自行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也即告终止。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搞好廉政建设,且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乙方不得违反国家及甲方廉政建设的规定。

  一、合同价款的调整:本合同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经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量增加、价格调整以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等情况时,可作调整。

  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7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工程联系单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2、主体钢构件进场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计人民币(大写)元(¥ )。

  3、屋面瓦片进场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计人民币(大写) 元(¥ )。

  自本工程保修期满后7天内一次付清。逾期自第八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包违约责任。

  6、甲方在竣工验收通过后7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价款,从第八天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应在项目基础工程完工后,具备钢结构工程施工条件之前5天,向承包方发出进场通知书。

  1、按施工准备规定要求,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源、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时。

  2、凡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时。

  四、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的五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报告内容和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2年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要求应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

  3、甲方负责设计时,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施工图 壹 份及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4、组织甲、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 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位,并在 年 月 日前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后的施工图(甲方供图时) 份。

  5、提供本工程前期施工资料,办妥建设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开工证、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协助乙方办理临时户口,及其它甲方应该办理的手续。

  1、在由乙方提供设计时,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提供地质勘探报告等有关技术资料,并保证资料数据线、由乙方提供设计时,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出面组织会审和施工图交底会议,会后日内,由甲方书面提出会审纪要和修改决定交乙方修改设计。

  (1)下达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甲方应先办妥规定的手续,保证乙方进场施工能顺利进行,施工场地具备三通一平等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

  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该图纸经甲方或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乙方预算和施工的依据。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4、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非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应查明原因,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责任和费用。

  一、正式的施工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制作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通知甲方,由提供设计图纸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三、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才予以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四、如由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的,如甲方需变更设 《建筑法》,工程质量应实施终身负责制;

  二、乙方施工完毕后,应向甲方代表发出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应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标准:依据施工图参照国颁标准。

  三、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或提前使用,则视为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

  四、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之日起壹年。

  二、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工程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钢结构主架用国标350h钢;辅料用国标8#槽钢、5*5角钢、38*25铝方管,槽钢和角钢厚度不低于3.5㎜,铝方管壁厚不低于1㎜;钢构中间方格间隔控制在40㎝至50㎝之间。

  4、钢结构南立面必须与7号楼前沿面一致,铝塑板颜色与外墙砖颜色相同或相近。

  五、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4、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乙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 5 %,保修期为一年。

  1、本工程包工包料,合同价款为, 合同价款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原、辅材料,构件制作、吊装、运输、工程安装费、管理费、人工费以及税金等。

  2、材料进工地付合同价款的20%,钢构完工付至40%,工程全部完工付至70%,工程竣工验收后开具总工程款发票付至95%,暂留5%保修金,若一年内无任何质量问题,一年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2、自合同签字或盖章生效之日起,因乙方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对其罚款10000元作为损失赔偿,若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允许顺延的期限内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

  1、自合同签字或盖章生效之日起,因甲方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对其罚款10000元作为损失赔偿;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的,赔偿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甲方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停工、窝工、返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承包方停工、窝工、返工、机械设备调运、施工人员遗散、材料构件积压等损失。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二、,甲方负责板房场地平整和进场道路畅通。施工用水、用电甲方负责到施工地点。

  从合同之日起,乙方在接到甲方处理完工地基施工场地后 /m2个工作日内进场,否则合同失效。完工时间从乙方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起

  1、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工程样板和图纸及说明要求,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进场后食宿自理。

  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付给乙方10%预付款;乙方在完成总工程量的一半后付30%工程进度款,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1、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转包。在施工过程中听从甲方安排,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的,由合同履行地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合同后预付 ;钢构进场付 ;彩板进场付 ;竣工验收后,余款一次付清。

  质量保证一年,如果一年内出现乙方原因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处理;如因甲方原因,由甲方负担所产生费用,乙方负责终身维修。

  7.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法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人身伤亡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8条 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商定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第11条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5、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一次交验合格。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国家有关保修条款负责及时解决。

  2、承包形式:本工程以每吨7800元,已含(材料、制作、安装运输、吊装除锈、损耗、辅材等费用,重量以设计理论重量为准)的形式承包本工程。

  乙方保证质量完成施工任务,安全施工。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规定要求,工程完工后由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乙方(30%)预定金,钢结构货到甲方工地付到(50%),钢结构完工甲方付到(90%),工程验收合格1个月内付清全款;具体加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1、为确保工期,乙方在接到甲方进行现场施工通知后及时进场,按合同要求期限按时交付工程。

  2、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国家质量管理规定和甲方要求施工,若因质量不合格造成反攻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配合行业安全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不按标准要求施工或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执行,若违反按照合同法执行。

  (三)工程形式及内容:建筑面积约为(建筑面积按屋面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约 ;层高: 。

  第二、工程合同范围 (一)工程合同范围:钢结构框架的制作、运输、安装钢结构框架,面漆,以及预埋件的制作安装等工程。

  2、 年 月 日前,负责对基础、预埋件埋设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的验收工作,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接通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承包方所用的电费由发包方负责。做好施工场地的平整,拆迁障碍物,便于承包方进场施工;

  1、组织现场施工人员熟悉图纸,察看工地9博体育,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4、协助发包方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含文物保护)、古树名木的保护,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第四、材料、设备供应:

  (一)本工程合同范围内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钢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均由承包方采供;

  (二)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附有合格证,严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钢构配件等,用于本工程。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及经济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一)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基础完工后并从发包方送达书面开工通知书之日起 日并具备施工条件,开始计算)。

  (二)开工前七天,发包方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承包方收到开工通知书六天后进入施工现场。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现场施工。

  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如遇外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灾害等)而延误工期。 第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

  (二)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通知书及验收资料,发包方应在三日内组织验收,如三日内不组织验收或投入使用则视工程为合格。

  (三)发包方按施工图及说明和国家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视为合格工程。 (四)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发包方正常使用若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为发包方修理,修理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如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损坏,发包方应承担材料及人工费用。

  (二)工程造价按施工图建筑面积平方米,造价一次性包定,所有工作内容均在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中包含,如施工中发生变更,双方及时签署工程联系单,造价相应调整。

  (一)本工程承包方从原材料、设备采购及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责任即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二)在施工当中,由于施工不当或质量缺陷等承包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一) 合同签定后三天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 ﹪的工程预付款(即 元整)。

  第十、甲乙双方发生争执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人民法院起诉解决。